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展开联合行动重点监督3类经济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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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09:50 海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岳嵬 通讯员李轩甫) 日前,全省检察机关专门对3类经济犯罪案件进行立案监督,以维护全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检察机关专项监督的3类经济犯罪案件为:一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案件;二是合同诈骗、金融诈骗、走私、偷税抗税、非法经营、假冒商标、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案件;三是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 自6月起,省人民检察院组织海口市两级检察机关,到工商、税务、海关等28个行政执法机关展开联合行动。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供了近年来对3类经济案件行政处罚的材料。省工商局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管理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截至7月24日,全省检察机关在联合行动中,已审查了6164件行政处罚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1件,公安机关直接立案3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9件。据悉,对3类经济犯罪的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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