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无公害”非彼“无公害” 我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面临身份危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7日09:43 海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柏彬)同样宣称是“国家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当我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外公布第二批名单时,国家农业部下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却正在发布全国“首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同一性质的标志居然同时出现两种说法,搞得企业一时摸不着头脑。 日前,省质监局对外正式公布第二批8家企业16个产品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据称,加上去年10月份公布的第一批名单,我省获准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企业已经达到15家,产品36个。 与此同时,有报道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牵头组建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已正式成立,并完成了首批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工作”,据悉,该中心“至5月份,共收到全国26个省份608家企业申请首批无公害认证产品90个,渔业产品115个。根据《首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受理申报产品731个,经过认证审核,共有155家企业的214个产品通过认证。” 对此,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称,他们并不太清楚“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首批”中包不包括海南的农产品,因为还没接到相关的名单,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两种标志应该都具有合法性。 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批”中目前并不包括海南的农产品,因为他们4月中旬才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通知,想认证也来不及,不过以后会正常开展工作。 据了解,省质监部门公布名单的依据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发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和《海南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其中规定凡经认定的企业和产品都可以使用国家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此前也制定颁布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并称“在全国推出形象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志;制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 针对记者提出的“企业究竟应该相信哪一种标志”的问题,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既然都有法律依据,两者就都应该相信,但是这两种“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最终还是要统一到一家的,不过这之间需要一些时间的过渡。而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则明确认为,真正规范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必须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证! (来源:海南日报)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