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行小区经理责任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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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4:54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从8月份开始,上海的住宅小区内都将有一名小区经理为业主们服务,并且对物业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24日公布的《上海居住物业小区经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小区经理的职责包括依照合同组织人员实施具体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制订小区管理服务详细计划和方案等。小区经理必须每半年向业主委员会报送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账目并接受审核,定期听取业主委员会、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对小区经理的考核将实行检查记分制。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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