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管理:莫以“公布”代“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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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5:0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近年来,各级领导十分重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把它当成强化权力制约、促进农村民主管理的好形式,此举也受到了农村广大群众的欢迎。可时隔一段时间后,笔者发现一些村庄把“公开”定位在“公布”上,只是把要求公开的项目列上几个数字就算是公开了,而其中很多需要公开的东西并未向群众公开。 公开是为了让群众知道村里详细的情况,更好地实现民主决策,集思广益,减少“暗箱操作”,从而遏制腐败现象和错误决策发生。而仅仅是按照公开要求去公开几个数据,其目的显然是为求对上对下都有交代,那就是村里已经公开了。这样的公开完全偏离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初衷,群众仅通过几个数据无法了解村里的实际情况,许多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也是无从得知,其公开事项不仅不会得到群众的信任,反而会产生一种愚弄人的感觉。为此建议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不仅应把公开内容简化成几个数字公布了事,而应把需要公开事项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向群众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这样才会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有利于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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