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领成了买卖 徐州一公司专为失主提供有偿服务引起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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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5:5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据新华社南京7月27日电江苏徐州电信局工程公司的房先生25日支付了100元酬金后,高兴地从失物招领公司取回了自己的驾驶证、身份证、农行借记卡以及发票等失物。 公司经理说,失物招领公司实行有偿服务。当拾主把捡到的东西交到公司后,公司要开具收据并付给拾主一定的定金,然后根据现有的线索联系失主。当失物被失主认领后,公司将根据失物的价值向失主收取一定的酬金,然后再把酬金的一部分付给拾主。如果一个月后没有找到失主,公司则把失物退给拾主或转交给公安部门。 法律解释徐州禾嘉律师事务所陈安文律师认为,失物招领公司向失主收取酬金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他认为,只有一种情况失物招领公司可以向失主收取酬金,那就是失主主动找上门来要求为他寻找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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