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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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6:2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以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的农民为主体、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按照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的方式生产、经营、分配和管理的互助经济组织,是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在技术、资金、信息、生产资料购买、产品加工、销售、储藏、运输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非盈利性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达140万个,其中有一定规模、运行比较规范的有14万个。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特点表现为:同业性———参加合作组织的都是从事同一产业的农户或经营、服务单位;专业性———社员负责专业化生产,合作组织则围绕专业生产,开展产前、产中和产后的专业化、系列化服务;竞争性———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联合,形成协调性竞争群体,对内合作,对外竞争,争取谈判优势。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领域非常广泛。合作内容有以农产品和生产资料购销服务为主的,有以科技、信息服务为主的,也有贸工农一体化的。其合作领域已扩大到蔬菜、林果、畜禽、水产品、花卉、食用菌以及运输、储藏、农业开发等诸多产业和环节。合作程度逐步从松散趋向紧密,一批专业合作组织已经成为农户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农业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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