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小票丢失仍可依法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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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7:04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问:我于今年4月在长沙平和堂史努比(SNOOPY)专卖店购买了一件衣服,洗了一次后严重变形,我前往专卖店要求退换,对方以我没有电脑小票为由拒绝退货,并要我将衣服送质检部门鉴定是否属人为损坏,可是将衣服送检又会花去若干费用,实在得不偿失。请问在没有电脑小票的情况下,我们应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长沙刘颖 答:产品质量不合格属于违约行为,消费者在出钱购买商品的过程中,实际上与生产厂家达成了商品交换的协定,厂家有责任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服务方面的保证。缺乏电脑小票,仍然可以向厂家和销售方面追究双向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举证原则,处于强势地位的商家有能力、条件、同时有义务向消费者出示证据。当消费者和商家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协议时,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此外,产品送质检部门进行鉴定后,一旦得出结论是产品质量问题,质检费用和诉讼费都可依法由被告支付。张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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