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欲改名遭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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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9:38 贵州都市报 | |
户籍部门:慎重对待18周岁以上的人更改姓名 金黔在线讯 安顺市一刑满释放的中年男子因做生意想更改姓名,但没有得到户籍部门的批准,原因是其申请更改姓名的理由不充分。 据了解,该男子姓李,今年41岁,属刑满释放人员。他称自己擅长雕刻、书法,并懂得装修,想开一家公司,但他担心他现在的名字会对以后的事业产生负面影响,便想到了改名。不久前,他委托律师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此事,但派出所不同意其更改姓名。李对此表示不解。 记者就此事到西秀区公安分局户籍科进行了咨询。一位姓张的警官说,更改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根据相关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要提出充分的理由,如一个家族中有两人同是一个名字等,由辖区派出所审查签署意见后,再由上一级户口登记机关审批。张警官讲,没有批准李先生更改姓名是因为他提出的理由不充分。 另一警官介绍,户籍部门对18周岁以上的人更改姓名是非常慎重的,李先生已经人到中年,涉及到他的人事档案关系、各种社会关系,甚至还有债权债务关系等等,一旦改名,可能造成这一系列的关系脱钩,有可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徐荣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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