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墙倒塌重伤3民工》追踪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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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9:42 金羊网-新快报 | |
本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重伤民工得到继续治疗新快报记者 张小奋 实习生 邬周云 上周五,地铁三号线客村站工地3名民工因意外事故而受重伤的消息在本报见报后,立即引起相关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据了解,伤情最严重的李冬冬已转到省中医院做进一步的康复治疗,而拖欠原医院方的药费已支付,伤势较轻的邓件生则仍在177医院医治。 26日下午,记者来到地铁三号线客村站工地采访了该施工单位的杨经理。杨经理表示,在这整个事故中,施工单位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来妥善处理此事。 杨表示,事故发生后,经调查,事故认定的主要责任人是该3名民工,他们在施工时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规定操作,私自拆下这堵钢筋墙的保护措施而引发事故。而在事发之前,工地的一位罗姓施工员已经对这种违规操作发出过警告。但还有员工违规操作,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杨称,在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已同承包人签订了安全事故责任协议书。协议书上有条文明确规定如在承包段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应由承包人负一切责任,而与施工单位一概无关。杨说,考虑到3名工人刚来工地不久,所以,在事故发生以后,施工单位还是出于人道主义全力抢救这3位受伤的民工,而且还帮他们垫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同时,工地的刘主任还几乎天天去看望伤者。 杨经理告诉记者,伤情最严重的李冬冬已于23日转到省中医院进行下一步的治疗,邓件生则仍在177医院治疗。“我们会对他们负责到底!” 至于为何会出现拖欠医药费的情况,杨解释说,这是因为施工单位的资金周转比较慢,一时没有现金,并不是要停3名伤者的药。况且,该单位当时已经对医院表示,这个款项到时候一定补上。 据杨经理介绍,7月19日,医院已建议江迎春出院回家静养。当时施工单位还提出赔偿江迎春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工资以及回家的路费等约8000元。但江拒绝了,向公司提出要1万元的赔偿。出于种种考虑,施工单位拒绝了江的要求。而且该单位鉴于医院方面已经作出让其出院回家静养的建议,所以施工单位也就作出了停止支付江的医药费的决定。(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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