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分文未得倒扣20元劳动监察帮忙讨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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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16:29 锦州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秀艳)在一家酒店干了半个月不仅没给工资还扣了20元钱,劳动监察部门为一外地小伙儿讨回了公道:不仅要回了被扣的20元钱,7月24日还帮他讨回了160元工资。 6月24日,家住建昌的18岁男孩王某在位于菊园附近哈尔滨管道鲜啤广场的窗户上看到一张招服务员的广告就进去应聘。干到第七天的时候他不想干了,但该“广场”不让走,说按规定想不干必须在一周前写辞职信,结果王写了辞职信,又干了一周,7月8日下午才让他离开,临走时扣了他服装磨损费和打工期间的水电费共20元及身份证。 7月9日,家住市内王的姑姑找到了凌河区劳动监察大队,7月15日和24日,她分两次在监察大队拿回了被该“广场”扣的20元钱和160元工资。 7月25日上午,该大队单大队长证实确有其事。他还说,“非典”过后,随着人员流动的增加,来锦务工人员与雇用方的纠纷也剧增,投诉案件的数量是前年和去年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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