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履行合同 马健与东方俱乐部对簿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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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16:2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8日电东方男篮球旧将马健一纸诉状送到了法院,要求东方男篮支付他今年3月至5月的报酬,并继续履行与俱乐部的服役合同。 据新民晚报报道,明天下午,徐汇区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马健来到东方男篮的时候,因为与北京奥神的合同官司闹得沸沸扬扬,此番他因为被东方男篮解雇,又要与东家对簿公堂。 马健在诉状中称:去年9月,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男篮教练李秋平找到他,邀其加盟东方大鲨鱼队,双方于去年12月10日正式签订了《运动员服役合同书》。在合同签订时,李秋平向马健口头承诺:报酬按赛季(每年1月至次年4月)计算,一个赛季税后报酬为7万美元,折为60万元人民币,分12个月支付,同时,俱乐部为其能在上海落户,还借给他一套住房。 但是,因为左膝的伤,马健在今年的比赛中,给人们留下的印象就是一瘸一拐。据说这伤是在马健来东方男篮之前就有的。当时的东方男篮求贤若渴,没有进行身体检查就签下了马健。而马健也没有就自己的伤情主动向俱乐部作出说明。然而,就是这伤,严重影响了马健在联赛中的发挥。今年3月3日,东方篮球俱乐部以马健场上能力不符合要求为由,解除与马健的服役合同,并从今年3月起,停止了向马健支付工资。到那时为止,马健收到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共4个月的工资计20万元。 他在东方篮球俱乐部终止与其的服役合同后拒绝交出当初俱乐部借与他的住房。在这个问题上,双方可能会存在较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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