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保险公司高管人员任职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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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10:0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记者刘诗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人28日说,保监会日前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进行修改,放宽了对保险公司高管人员任职的诸多限制。 据介绍,《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修改后,放宽了对保险公司高管人员任职前从业领域的限制,降低了从业年限要求,同时对一些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或从业年限要求;取消了对保险公司董事长兼职的限制和对外资保险公司、合资保险公司外方人员汉语水平的限制;只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总经理(经理)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副职人员不再纳入审核范围;加强了对上市保险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的管理;增添了对高管人员是否有犯罪记录方面的审查标准。 保监会负责人说,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进行修改,是为了适应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吸引更多优秀管理人员参与保险业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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