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知识产权新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10:0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据新华社上海7月28日电(记者仇逸)28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宣布:《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办法明确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对科研计划中有功人员的个人权利做了充分考虑,并强调了知识产权的全过程管理。 根据《办法》,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形成的知识产权以合同形式授予承担人,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项目承担者可以依法自主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并取得相应的收益。成果有关的发现权、发明权和科学专著的署名权属于发现人、发明者和作者,成果完成人在特定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和一定期限的数据独享权。 项目承担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科研计划项目成果的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否则,上海市科委有权干预。 《办法》规定,科研项目立项时要在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的目标和任务;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阶段性成果,要及时以专利或技术秘密的形式予以保护;计划实施中要随时跟踪与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研究。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