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种罪犯“回家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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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0:17 半岛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目前,我国的司法部门正在小心谨慎地尝试一种国内从无先例的刑罚改革——对5种适用非监禁刑罚的罪犯实施社区矫正,让他们规范地在社区服刑。而我国现行对罪犯的刑罚制度,主要是以监狱的监禁式教育改造为主。 据介绍,中国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去年首先从上海开始,目前试点的重心转向北京,而且已在天津、江苏和浙江等地的一些城市开始试行。北京市社区矫正对象主要适用于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长期固定居住在试点区县的5种罪犯: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被依法裁定假释的罪犯;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刑满释放后继续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北京市的试点工作自7月1日开始,在东城区、房山区和密云县47个街道、乡镇全面展开,目前接受矫正对象已有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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