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护水资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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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3:58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昨日下午,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记者获悉,委员们围绕百姓利益讨论了水资源保护以及水价。 修订草案提出,对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实行有利于节约水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水价政策。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 但在考虑城乡居(村)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时,出现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能长远且“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应适当提高水价,这有三个好处:一是因用户节约用水而有利于水资源的保护;二是更有利于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开发水资源;三是现在用贵水总比将来没水用好。 另一种意见认为,自来水的价格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确定价格时,应该考虑他们的经济承受能力。 保护水资源,让我们永远都有水喝。有委员认为对特种水多收费、严收费,抬高取水准入制将更有利于保护和开发水资源。 (董 亿 实习生 袁 秦)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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