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护长城有了第一部专门法规北京:攀爬“野长城”违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4:2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北京攀爬“野长城”的爱好者应向这种行为告别,因为这很快就会成为一种违法行为。 将于8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明文禁止攀登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这个共23条的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长城的专门法规,它把长城主体和与长城主体有关的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等附属建筑及其他相关文物都纳入了保护范围。 中国文物学会会长罗哲文说,长城是世界文化遗产,是我国的国宝,但对它的保护非常困难。这个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长城的保护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全国性相关法规的制定也有借鉴价值。 据北京市文物局介绍,北京境内的长城有629公里,不少地方堪称为明长城中最精华的部分,但北京地区的长城大部分处于自然状态中,这些长城被俗称为“野长城”。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