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首发融资额设定上限不超过 净资产两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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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5:4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讯据《证券时报》报道,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监管部门日前已对新股发行时的融资规模作出明确限定,不少券商和拟上发审会企业也已接到通知,要求送审企业融资额度不得超过审核前一年公司净资产的两倍。根据这一通知精神,净资产两倍和市盈率20倍的“双二指标”将成为今后新股发行中的两项硬指标。 据一些券商投行人士介绍,“不超过净资产两倍”的要求,早在两年前就已经是新股发行审核时内部掌握的不成文规定。此次监管部门正式明确要求企业按照审核时前一年的净资产,而不是过去通常所执行的“以发行前一年的净资产”为基准,总融资额度不超过这一基准的两倍。由于目前过会企业比较多,不少企业从审核过会到正式发行时间比较长,此次通知将对那些“跨年度”发行项目造成一定影响,特别是一些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其一年间的净资产值变化较大,在新通知精神下其融资总额将受到较大影响。故也有部分券商建议,在目前从审核到发行跨度较长的特殊时期,应更灵活地掌握两倍净资产的基准时间,最好能以最新的净资产数据为标准。据悉,此次通知没有明确那些已过会尚未发行的企业是否执行两倍净资产的规定要求,据一些券商投行人士判断,根据发行审核的相关政策应该不会要求对这部分企业重新审核。 严格执行两倍净资产标准后,会不会使那些确实具有高成长性的好企业不能够融得足够的资金?有业内人士指出,从再融资的标准由净资产收益率的10%降为6%可以看出,监管部门鼓励企业通过用好首次募资,以良好的投资效益争取更多的再融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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