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国防教育的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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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7:58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依法治国,是“三个代表”思想体系的重要内容。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把依法执政列为领导干部的“五种能力”之一。联系国防教育工作实际学习领会这一重要思想,我体会到,加快法制化建设的步伐,加大依法办事的力度,既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证,也是解决国防教育中遇到各种问题的有效途径。 只有法制化,才能经常化,防止国防教育的随意性。国防教育不是战备形势紧张时的应急措施,更不能成为对付检查和评比的应景之作,而是事关国家稳定和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客观需要。 只有法制化,才能社会化,防止国防教育的局限性。国防教育是全民教育。但有人总是片面认为,国防教育是军队的事,是民兵预备役人员的事,至于地方,顶多是领导干部过过军事日,学生搞搞军事夏令营。因而,国防教育在有些地方出现死角和空白。《国防教育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针对当前社会经济成份的多样化、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人员相对的流动化,充分发挥国防教育基地、国防教育报告团、各级党校、少年军校、社区组织的阵地作用,充分利用现代多种媒体宣传手段,把全民国防教育由领导向群众延伸,由机关向社区延伸,由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延伸,由大中小学的学生向各类流动人口延伸,使每个地方都在国防教育的覆盖之中,每个人都在国防教育的氛围之下,从而将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变成民族意志,转化为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迎难而上,夺取胜利的行动。 只有法制化,才能规范化,防止国防教育的无序性。目前,我们的国防教育形势总体上是令人欣慰的,在法制化的轨道上逐步走向正规,但是发展不够平衡。组织不健全、人员不落实、责任不明确、保障不到位、计划不兑现等问题,在有些单位还没有完全解决,随心所欲、放任自流的现象并非个别。从实践上看,《国防教育法》在哪里得到落实,哪里的国防教育就有地位、有人管、有成效。因此,我们要将国防教育纳入依法行政的范畴,把依法开展国防教育作为依法治国的内容,切实使国防教育成为法律行为和政府行为,从而保证国防教育科学、健康、有序地进行。 (孙树波 作者单位 省军区鞍山干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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