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云南省长李嘉廷之子涉嫌受贿案审理完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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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8:39 华声报 | |
华声报讯 :7月28日上午,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已判)之子李勃涉嫌受贿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云南日报》报道,公诉机关指控:1995年至2000年,李勃伙同其父李嘉廷,利用李嘉廷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云南省政府副省长、省长期间的职务上的便利,接受香港焕德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荣(另案处理)请托,由李嘉廷为其出口香烟以及与云南省石油公司合作等方面提供帮助,李勃6次出面收受杨荣给予的人民币50万元和港币640万元;接受云南俊发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俊(另案处理)请托,为其在昆明螺蛳湾市场改造项目和世博园林住宅小区项目上提供帮助,李勃两次出面收受了李俊给予的人民币共计950万元。案发后赃款已追缴。 李勃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中国中央电视台报道说,在法庭上李勃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恨,请求法庭给予从轻处罚。 据了解,年30岁的李勃是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之子,大学文化。2001年9月26日,在其父被“双规”后不久,李勃(曾化名李博)因涉嫌受贿罪被省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0日经省检察院批准逮捕。云南省检察院反贪局经过长达1年的侦查,才挖出其大量涉嫌犯罪的事实。2002年10月8日该案移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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