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婆媳厮打导致伤害 父子出庭各为其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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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14:23 人民网 | |
人民网蚌埠7月30日电7月29日,蚌埠市郊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一起特殊的故意伤害案,依法一审判处被告人乔华敏(女)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其儿媳周理萍经济损失计人民币20034.79元。 蚌埠市郊区农民57岁的高廷军和34岁的高振龙是父子俩,高振龙与周理萍为夫妻俩。47岁的乔华敏作为高廷军的再婚妻子,即为高振龙、周理萍夫妇的继母和婆婆。在这场特殊的伤害案中,高廷军、高振龙父子俩分别作为被告人乔华敏(婆婆)的辩护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理萍(媳妇)的诉讼代理人而对簿公堂。 经法院多次开庭审理查明,2001年10月27日上午8时许,乔华敏与儿媳周理萍因家庭琐事而发生口角、厮打,后被人拉开。乔华敏因面部被打出血,又追至周理萍家门口,两人再次对打起来:周理萍持扁担将乔华敏手中的竹杆打断;乔华敏顺手又拿起一把粪勺子向周打去,并且击中了周理萍面部,致其右眼受伤流血。周理萍右眼伤情在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计人民币2099.39元,其损伤经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法医鉴定已构成重伤;其伤残程度经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评定为伤残九级。 法院认为,乔华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定性准确,指控罪名成立。(邓福民 严启璋)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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