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拟建四级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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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4:5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2005年底以前,我市将初步建成四级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昨日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我市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中,依托重庆市胸科医院进行资源整合、改造升级而形成的市级传染病医疗中心为第一级,第二级是在万州、涪陵、黔江、永川设置的区域性传染病医院,第三级是在除主城9区和万州、涪陵、黔江和永川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设置的传染病医院,第四级是县级传染病科(区)所在的以外的中心卫生院传染病诊室。全市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对及时诊断、隔离、救治传染病病人、增强全市传染病防治能力、及时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将能提供更有利的公共卫生保障。 据了解,市级传染病医疗中心建设是市政府2003年在卫生领域的重点工作。重庆医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传染病科纳入了全市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统一管理。 (董亿 实习生 袁秦)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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