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农民”所蕴含的新观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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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8:44 南方都市报 | |
“失业农民”新概念所蕴含的新观念 观察家 关注浙江省出台“失业农民”保障政策 农民会不会失业?如果失业,是不是失业者?这是个问题。在现实中,一些地方的农民由于土地被征用或由于其它种种原因,出现了无地可种、无活可干的情形。然而在我们一向沿袭的说法中,这些人只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不是失业者。“失业”是用来特指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下岗人员,是城镇人口专用的词语。政府历来公布的失业率统计数字,也是城镇登记失业率,并不包括农民在内。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浙江省提出“失业农民”这个概念让人感到眼前一亮。据7月30日《成都商报》报道,随着《浙江省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标准》的出台,浙江10个试点市县将出现国内第一批失业农民。这些试点市县的农民如果没田可种,没工可打,那么从7月份开始,只需要进行失业登记,每月就能获得400元的社会统筹保障。此举让浙江10个市县350万失业农民有了实实在在的保障。 显然,并不是因为浙江出台了《条例》,农民中才有了失业者,他们存在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对他们来说,不论承认与否,失业都是一种现实。另外,是不是因为只有浙江省明确了“失业农民”的概念,就显示在其它一些省市不存在农民失业的状况?话显然不能这么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1年课题指南在社会学有关农村社会保障的课题中提到“加入WTO后,农村农民非农化过程的迅速扩大条件下”所面临的“失业”等风险问题,其中指出,由于耕地渐少、完全脱离土地的农民和家庭渐多以及由于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等使土地收益难保基本生活等等原因,农民的失业风险不断加剧。另一方面,还存在着农民就业不足或隐性失业的现象。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对河北、江苏等13个省市的观察点村庄进行劳动力外出情况跟踪调查显示,目前种植业仅需30—40%的劳动力就可以满足需要。这都是不能不承认的现实。 浙江明确“失业农民”概念,制定农民失业标准,最大“亮点”在于其背后切实的生活保障措施,即失业农民每月可以获得400元的社会统筹保障。因此,事情的关键不是在于以什么概念称呼那些无田可种、无工可打的农民,而在于如何保障他们的最低生活水平,即国民待遇。将“失业农民”纳入到社会统筹保障中来,这对于完善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体制,增强社会保障制度“安全网”或“减震器”的作用,乃至对于解决“三农”问题,无疑都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固然,浙江的做法是建立在其经济相对发达的基础之上,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能效仿,但是它无疑带给了我们更多的期望。另外,作为一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除了失业保障之外,还应有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保障,因此浙江也只是迈出了第一步。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一步的确非同小可。 本报评论员 杨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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