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系列扶持政策 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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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9:0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厦门七月三十日电(记者杨伏山)厦门市经过半年多的深入调研,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厦门市副市长徐模今日介绍,该市对民营经济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十六方面的内容: 放开经营领域。凡国家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凡允许外资经营的,都向民营资本开放。 政策一视同仁。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之下,凡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优惠政策同等适用于民营企业。 放宽工商登记。实行“先办照后办证”;降低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要求,不能一次到位的,允许先行注册,分期投入,限期补足。允许人力资本、智力成果等无形资产作为注册资本。 鼓励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扶持进出口。大力引强扶优。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新设的翔安区划出一定区域,鼓励以民营企业为主体创办工业园区。 提供人才保障。改善和拓展金融服务。建立担保服务体系,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内安排中心企业专项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 厦门市民营经济较快发展,始于五年前该市颁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暂行规定》之后。截至去年底,该市民营企业达到一万四千四百多户,年总产值六十六亿七千九百多万元人民币。去年,厦门市民营企业实现增加值近五十亿元人民币,占全市GDP的七点六个百分点。但与该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比,民营经济发展步伐不大;与其它先进地区相比,差距明显。随着厦门开始实施建设海湾型城市的战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重新得到了该市的高度重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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