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进一步扩大个人征信范围 全力打造“诚信上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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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14:45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金耘)今后,企业到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员工,不仅可以看到应聘者的业绩档案,还可能从对方的信用档案中了解其“守不守信”。记者从昨天下午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3年,本市将全力打造“诚信上海”,个人征信系统的覆盖、应用领域将明显扩大,人才招聘只是其中一例。 根据新近制定的《上海市2003年到2005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本市目前的诚信体系建设已进入深化阶段,今后3年将从5个方面作进一步推进: 社会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建设。这是上海归集基准信用记录、查询基本信用报告的公共平台。3年内,个人征信系统覆盖的领域,将从现在的5个(信用卡、消费信贷、大学生助学贷款、注册会计师、个人租赁)扩大到约10个(包括人才选聘,律师、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和证券机构执业人员的资质认定等);个人信用品种也将从两个(个人信用报告和信用评分)增加到约5个,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量将从每日4000份增加到约10000份。 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主要是在市场监管、国家重要经济监管环节、行业管理和要素市场等方面加强这项工作。上海的工商、税务、海关、人民银行和技监等部门已建立了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其中市工商局已经开始建设市场化的合同信用评价体系。 企业信用管理建设。加强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建立企业信用信息自主申报制度等。年内,上海要推动一批大中型企业开展信用档案管理试点。3年后,力争全市80%的大型企业和50%的中小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信用法规建设。逐步完善信用法规、加强依法监管、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等。年内争取出台《个人信用征信管理办法》以及《公共信用记录归集和服务规定》。 诚信环境建设。加强诚信宣传、成立信用行业协会、开展信用管理培训、抓好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注重培育信用中介机构,推进信用服务行业的发展等。 发言人姜澜强调,上海将充分考虑社会平衡和风险控制问题,有效保护信仰、身体状况等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机密,防止随意公布“黑名单”和“不良记录”、滥用“公示”和“惩戒”的手段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只有当恶意失信行为对社会或他人造成损害时,才会在一定范围内作有序披露。(相关报道见今日第5版) 新闻背景 上海目前仍是全国唯一获准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城市。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1999年8月起步,并于2000年7月建成开通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至今年6月底已采集了325万市民(多为有过消费信贷行为和曾经严重恶意拖欠手机话费和公用事业费的人群)的信用记录,个人可凭身份证向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查询。2002年3月,企业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开通试运行,迄今已采集了59万户企业的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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