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号线事故保险理赔稳妥推进 赔付额以实际损失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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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14:46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关于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事故的理赔问题近日广受关注。有关方面指出,4号线工程项目的总保额确定为人民币56.46亿元,但具体赔付金额还要以实际损失为准。因此,此前一些媒体关于该事故将获若干亿元高额赔偿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据了解,4号线项目由平保、人保、太保及大众4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其中平安保险为首席承保公司;第三者责任部分每次事故总赔偿限额为5000万元。 4号线事故理赔小组有关人士说,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公司对4号线工程全部标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但具体赔付金额以实际损失金额为准,并考虑整个保单的足额投保情况。目前,发生事故的只是4号线穿越黄浦江的一小段区间隧道,并未造成4号线全部损失,因此,赔偿只对部分损失进行。此外,4家保险公司在承保后,均按照规定采取了分保等手段,且大部分分保给了国际知名的再保公司,4家公司自留额均符合要求,其偿付能力不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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