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给职工加薪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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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01:34 京华时报 | |
《京华时报》站内检索按内容查询: 全部类型 热点关注 北京新闻 中国新闻 国际新闻 财经新闻 体育新闻娱乐新闻两会新闻按时间查询: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01月 02月 03月 04月 05月 06月 07月 08月09月10月 11月 12月 01日 02日 03日 04日 05日 06日 07日 08日 09日 10日 11日 12日 13日14日15日 16日 17日 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日 27日 28日 29日30日31日公共信息 我要订报 联系我们 我要投稿 时报介绍 联系社长 关于广告 新闻线索 发行信息 2003年8月1日 星期五企业可给职工加薪8%作者: 赵鹏来源: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市劳动保障局的劳动工资处发布了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经测算,今年企业职工工资可比上年增长8%,但增长幅度不得超出13%的上限。这是自1997年以来市政府第七次发布工资指导线。 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的左荣辉介绍说,该局公布的200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部分岗位工资指导价格,可以为我市企业给职工调节工资提供一个有效的参考。生产发展正常的企业职工工资可以比去年增长8%;经济效益增长极高的企业可以比上年工资增长13%的额度为员工加薪。这个工资指导线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和物价变动指数计算出来的。具体到今年,市国民经济发展增长速度预计为9%,物价指数为101。 对于确因经济效益增长显著,但目前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如果要提高工资增长幅度,应在今年10月底前向市劳动局提出申请。同时,对于近两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过快的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我市劳动部门将开始加大对其监督检查的力度。超过13%这一增长幅度的企业,还会被列入重点抽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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