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尚未开放客运第五航权 民航人士称正在酝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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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10:5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1日电中国民航总局国际司有关人士称,中国至今仍没有向世界任何一家航空公司开放客运第五航权。但也表示,正在酝酿此事。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该人士也证实,确实收到了斯里兰卡航空公司关于开辟中国与斯里兰卡之间的客运航线的申请。所申请的航线从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到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中的某一地。开航时间定在今年10月底,即中国民航实施2003-2004年度秋冬季航班计划的那一天。对于这个申请,民航总局原则上已经同意,不过,中方到发地究竟是北京、还是上海和广州,目前还没有定下来。 根据国际间航权对等的原则,在斯里兰卡航空公司获得中斯航线经营权的同时,中国航空公司同样也获得此项经营权。不过,民航总局人士说,目前尚未收到国内航空公司这方面的申请。 至于正在酝酿的开放客运第五航权的说法,实际情况是,目前已确定以海南为试点,先走一步。目前已经成立了由海南省副省长刘琦担任组长、民航总局副局长杨国庆任副组长、成员有民航总局及海南省政府各有关司局的负责人的“海南开放部分航权试点工作联合领导小组”。(李富永) 新闻背景:“航权” “航权”按国际惯例被称为“空中自由”。“Trafficcenters”的概念起源于1944年“芝加哥会议”,亦称之为“空中自由”权(freedomsoftheair),其法律根据是1944年的《国际航班过境协定》(通称《两大自由协定》)和《国际航空运输协定》(通称《五大自由协定》)的规定。 第三航权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自其登记国或地区载运客货至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权利; 第四航权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自另一个国家或地区载运客货返回其登记国或地区的权利; 第五航权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其登记国或地区以外的两国或地区间载运客货,但其航班的起点必须为其登记国或地区的权利。(文/赵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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