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三十岁 敛财两千万(案例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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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06:08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本报讯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李勃受贿案,检察机关指控李勃伙同其父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另案处理,已被终审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685万余元。在法庭上李勃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恨,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据《生活新报》报道,现年30岁的李勃,自幼聪明好学,努力刻苦,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国际贸易专业,但由于在成长的道路上得到了太多关爱,他自幼养成了狂妄自大、骄横跋扈、好高骛远的习性。 李勃在大学毕业出国留学未果后,开始思考自己的“钱途”。从1996年初到2000年初,他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方式,或当面商谈,或打电话商量,与父亲达成共识:他与“大款”杨荣、李俊合伙“做生意”,让他们各自找项目,出资金,自己不参加经营,不公开露面,“遥控”父亲为他们协调关系,谋取利益,赚了钱利益均沾,各分一半。 李勃初涉“商海”后,屡试屡爽。在李嘉廷的钟爱和放纵之下,他对金钱的欲望进一步膨胀,发展到公然索贿的疯狂程度。他与杨荣、李俊初次合作,赚得1000多万元后,仍然认为“他们给的钱太少”。1997年5月,他以炒股票为名,向杨荣要钱,还将杨荣借给其在深圳使用的一辆奔驰320型轿车出售。1998年李俊一笔“生意”送了李勃500万元后,李勃还嫌不够,又以炒股为由,向李俊借款450万元。1998年下半年,李勃从李俊口中得知官渡区要开发世博园配套项目园林住宅小区工程,但700亩用地指标省里没批,就急忙找到父亲,说明这是一个不可错失的“商机”。经李嘉廷批示,用地指标很快落实。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李勃并不过问怎么开发,而是跑到李俊办公室,告诉李俊:“批地的事,我家领导是冒着风险的,我要占50%的股份。” 据悉,自1996年至1998年的3年间,李嘉廷夫妻共给过李勃300多万元人民币、20万港元、15万美元。加之其利用父亲的职权收受杨荣的贿赂420元万人民币、640万港元和收受李俊的贿赂950万元人民币,他手里掌管的钱财高达2400多万元人民币。李嘉廷夫妻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收入”,也都集中到李勃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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