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审结首例“涉非”民事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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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07:05 济南日报 | |
本报讯在防治非典时期,我市一房客因多次进出北京,遭到其所居住地23户居民联名抗议,房东迫于压力单方面解除合同。为此,租房方一纸诉状将房东告上了法院,日前,经调解,双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据悉,这是我市首起涉及防非的民事诉讼案件。 2002年11月1日,济南某公司与范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承租范某在济北开发区的一套楼房,价格为每年3600元,自2002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1日止。今年5月,在防治非典时期,王某因业务需要常到北京出差,该居民楼的住户为防止非典疫情传入,23户联名向济北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反映,强烈要求王某搬出房屋。迫于压力,5月2日,房东范某单方面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 5月7日,济南某公司向济阳县法院起诉,要求范某继续履行原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7月21日,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范某继续履行与原告的租赁合同,并免收原告2003年5月3日至7月3日两个月的租赁费。 (通讯员 杨立新 杨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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