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年2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10:0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本报8月1日讯(记者 胡忠民实习生张颖)作为我省五个试点县之一,长沙县农村合作医疗今天启动。中央、地方政府、农民各出一部分钱形成基金,农民有望倚此解决没钱看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难题。农民该交多少钱?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每人20元。各级政府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实行专项资助:中央财政补助每年每人10元;省级财政资助每年每人3元;市级财政对每人每年资助3元;县级财政资助每年每人4元;而五保户、特困户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基金由乡镇财政补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严格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并建立家庭账户。每个成员的年度基金总额为40元,其中30%计入家庭账户,70%用于大病统筹。 《长沙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农民的当年个人基金费用要按统一规定时限一次性缴清,今后每年在7月31日前由农户按期足额续交。生病有多少补偿 对于补偿,《办法》规定了门诊补偿、住院补偿、特大病或特困户患大病实行医疗救助等三种方式。 小病门诊发生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费用采用“先付后补”的办法,即先按标准自行交纳医药费,出院后凭有效票证到所在乡镇合作医疗管理会或乡镇医院(卫生院)按50%的比例领取补偿,但全年累计不超过家庭账户的总和。 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实施分次、分段累加计算,减去起补标准,按比例补偿的办法。即: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部分补偿25%;1001元—3000元部分补偿30%;3001元—5000元部分补偿35%;5001元—10000元部分补偿40%;10001元—15000元部分补偿45%;15001元—20000元部分补偿50%;20001元以上补偿55%;在县外定点医院就诊每段次补偿比例下降5%;每人全年累计补偿总额不得超过10000元。而住院分娩的费用按规定标准限额补偿。 而那些患特大病的家庭或特困户患大病支出费用超过补偿封顶线的可申请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基金由个人申请,乡镇、村(居)委会审查,县合作医疗管理会汇同有关部门审定。 《办法》还规定,镶牙、美容、手术矫形义肢、各种预防、接种、保健性医药费用、脏器移植供体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空调费、营养费等不属于合作医疗范畴,不列入合作医疗补偿的医疗费用。《办法》中还规定了87种药品和器材不予补偿。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