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交警昨正式执行新规定 首日摄录违章车160余辆(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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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10:08 江南都市报 | |||||||||
省城交警昨正式执行新规定 首日摄录违章车160余辆 昨日,南昌市一项牵动人心的交通执法改革在人们的期待中正式拉开了序幕:从这一天开始,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正式弃用以拖车纠处违章的方式,改用摄像取证、粘贴罚单、等待司机上门接受处理的办法。这是南昌市交通部门与时俱进、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努力营造南昌窗口形象的一次历史性的转变。 昨日一大早,本报记者兵分几路,跟随执法人员上街“执法”,并采访了部分司机、市民以及相关人员。7时13分,东湖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罗伟平及同事最先在榕门路发现了一辆牌号为赣A03334的大货车,违章停放在机动车道上。见司机不在现场,民警用摄像机对其拍摄,并在车的挡风玻璃处粘贴了《交通违章处理通知单》。这是东湖大队对违章停放车辆开出的第一张处理通知单,据悉,这也是南昌市实施该项执法改革后“贴”出的第一张违章处理通知单。负责阳明路和青山路段违章纠处的东湖大队三中队民警战磊、裘中元7时40分也开出了首张罚单。西湖大队一中队拍摄到的第一辆违章车是9时10分在南昌市孺子路“家常饭”斜对面的一辆车牌号为赣A26399的“奥迪”轿车;紧接着一辆车牌号为赣A59051的小轿车随后也进入摄像机视线;第3辆车子是在南昌市铁街拍摄到的一辆“别克”车……据悉,全市昨日共出动19辆“移动电子警察”车辆,摄像机26台,市交管局相关处室以及各大队主要领导也全部上路,亲自指挥,使南昌市第一天摄像纠处违章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据悉,昨日南昌市共有东湖、西湖、青山湖、昌北、大桥、高新六个大队同时实施了这一新举措(青云谱大队内部网络因修路中断,暂未开始实行)。据不完全统计,一天时间,南昌共有160余辆违章车被26台摄像机摄到,其中东湖80多辆,为各队之首;其次是西湖,40余辆。据交管局有关人士介绍,这个数字相对于拖车时违章车辆略有减少。下午,记者赶到南昌市交警支队东湖大队违章处理室,一位刚接受完违章停车处理的车主满意地拿着处罚单说,没想到“移动电子警察”上岗的第一天,他违章停车就被拍到了。对现在的这种处理方式他很满意,他希望其他部门的拖车,也能向交警学习,使处理违章停车更具人性化。 “乱停车”现象缓解 10时20分许,记者跟随东湖交警大队民警来到青山路口。当民警拿着摄像机准备对停在中国农业银行门前四五辆违章车辆进行拍摄时,听到风声的司机不知从哪冲了出来,迅速发动车辆开溜。随后,记者还走访了南昌市象山北路、中山路、阳明路以及八一大道等路段。值得欣慰的是,这些以往存在违章停车现象的要道,“乱停车”现象已有所缓解。 东湖大队熊教导员告诉记者,通过前期《江南都市报》以及其他媒体的大力宣传,“移动电子警察”采用的“摄像取证”处理违章停放车辆的方式,已深入民心,尤其是在广大司机中反响极大,赢得了司机朋友的欢迎和大力支持,民警手中的摄像机已经对他们产生了威慑力。 为多方了解交警执法改革情况,昨日,记者也到了南昌市区多家与交通部门挂钩的停车场探访。在站前西路邮政停车场,记者在该停车场门口守候了近半小时,不见交警将违章的车辆拖进停车场,只有零星几位手拿几天前的“违章拖车单”的司机来到该停车场办理领车手续。记者拦住一位刚刚领出违章车的车主,问其是否知道从8月1日起违章停车将不再拖车处理。这位车主笑着说,他已经从报纸上看到这个消息了,但是,自己的车是几天前违章停放被拖进来的,所以,没赶上这个“好政策”,只有按照以前的方式接受处理。同时,他告诉记者,违章停车不拖车,是执法部门执法为民的一种表现,体现了文明城市的人性化管理理念,对车主来说,减少了接受处理的程序,极大地方便了车主。 记者随后来到佘山路停车场,看到的同样是冷冷清清的场面,一位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以前每天都可以看见交警的拖车拉着违章车辆进停车场,今天他却没有看见一辆违章车被拖进来。 拍摄过程分三步 据东湖大队有关人士称,新规定对违章停放车辆处理过程有严格要求,他们把整个拍摄过程划分为三步骤:首先,民警发现违章停放车辆后,用摄像机将违章地点、门牌号以及背景记录下来;其次,由另一位民警填写《交通违章处理通知单》并将其粘贴在违章车前挡风玻璃上,负责摄像的民警将此过程记录下来;最后,再由民警摄下违章车辆的全景及近景(主要是车牌号)。 据悉,当天到各大队违章处理室接受违章停车处理的车主已有近20人,司机们对现在这种处理违章停放的方式普遍表示满意。一位徐姓司机说,此举起码让车主不再担心车辆被损坏,也不会因为接受处理后再跑停车场取车而耽误时间;同时,在接受违章处理的费用上也有所减少。这种处理违章停车的方式,将更透明,更具人性化。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违章的车辆,司机在7天内接受处理的话,一般收40元的摄像费及5元的乱停车辆的处罚费;7天后,将不接受处理的车辆登报公告,另收取两百元的公告费;登报后在45天内不接受处理的,要收一定的滞纳金;逾期半年不接受处理的车辆,则撤销车牌号码。(吴剑斌曾芳汪钱萍 张钰 余华珍 本报记者李松云 徐彬 陈海云 谢宝武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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