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昨开展清除深圳河河面垃圾行动 300人为深圳河“美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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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3日04:4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冯庆)我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引入“阳光作业”,两类重大建设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将向公众“广而告之”,通过实行公示制度,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为环保部门进行验收审批的参考依据。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的。 据了解,市环保局近期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根据该办法,我市将对两类重大建设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前公示制度,分别是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和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不包括涉密建设项目)。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材料将在市环保局网站(www.szepb.gov.cn)上公布。对公众关注程度较高的建设项目,市环保局还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 该办法还规定,在公示期间,对公众所反映的有关这两类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保问题,市环保局将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反映问题的人员、单位进行反馈。在此期间接到的公众反映问题一经核实后,还将作为环保部门进行验收审批的参考依据。 作者:记者冯庆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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