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送钱”给企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3日07:26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本报8月2日讯(记者 王泽湘实习生刘烨)岳麓区发展经济不遗余力。记者今天获悉,该区推出奖、贴、投三大“妙招”,全力扶持企业、加强财源建设。 岳麓区专门设立了速度奖和台阶奖,前者针对企业、后者针对个人。按该区的意见,区内企业(指在长沙市国税局岳麓分局、长沙市地税局三分局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业)年申报并缴纳各税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在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和1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20%以上的,可分别按计奖基数的4%、6%、8%、10%和12%享受财源建设速度奖。从今年起,各企业年实缴工商税收首次达到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且比上年增长不低于20%的,其法人代表可分别享受5万元、25万元、50万元、75万元的财源建设台阶奖。 岳麓区还向企业“贴”钱。按该区相关文件,属区“标志性工程”且未与区里另行签定财源建设协议的企业,当年进行技术改造组织的每笔银行借贷资金,凭银行贷款单证等,由区政府全额贴息一年;借款期限小于1年的,按实际借款期限全额贴息。年产值500万元以上且当年进行技术改造组织了银行借贷资金的,由区财政贴息30%;借款期限小于1年的,按实际借款期限贴息30%。当然,这些企业享受的贴息总额,不能超过该企业当年缴纳的工商各税区级实得收入部分的总额。 岳麓区向企业的“投入”也有大手笔。相关文件指出,引进或新办的房地产企业,实现税收的第一年,按实际缴纳的区级税额减去需列支的税收征收经费后数额的20%,安排投入用于技术改造。引进或新办的建安及其他工商企业,实现税收的第一年,实际缴纳的区级税额减去需列支的税收征收经费后数额的50%部分,由街道、乡、镇投入企业用于技术改造。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