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结婚有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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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3日09:0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7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草案)》。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遵循的是怎样的原则?将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婚姻法》修订核心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婚姻法研究专家巫昌祯教授。 结婚登记或将取消介绍信 据巫昌祯介绍,这次对《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修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结婚登记是否取消单位介绍信;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是否可以结婚;在有条件婚检的地方是否还要继续强制婚检。对于介绍信的问题,各方面的看法相对一致,因为单位只有介绍情况的义务,并没有干涉婚姻自由的权利,人民群众在这方面的意见很大。目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足以证明个人的婚姻状况和家庭状况。因此预计单位开介绍信的条款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将会取消。 病人应有条件地结婚 在谈到对待患有不宜结婚的病人以及婚检两大焦点问题上,巫昌祯认为,我们的登记条例应该充分考虑到双方相爱的事实,在满足“双方知情、双方愿意、采取必要预防措施(比如限制生育)”三个条件的情况下,这样的病人也可以结婚。关于婚检,他认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满足当事人的要求。在这两个问题上,各方面的争议相当大。虽然目前新的条例还没有公布施行,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它将是一部更加以人为本的条例,给人们更多更大的自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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