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高学历媳妇的歧视与误导(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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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3日10:32 南方都市报 | |||
这种情况,其实并非怀柔仅有。我生活的城市,一些“城中村”早在几年前对此就有类似规定。其实,一个人文化程度高低,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对于农村而言,没钱上学是最重要的因素,并没有完全消除的重男轻女的陈腐观念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对于嫁到北宅村的媳妇们来说,她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各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各自的家庭经济环境千差万别,把“高中毕业”作为一条硬杠杠予以奖励,表象上似乎是为提高素质,实则是在“嫌贫爱富”。 问题的关键还不在这里。婚姻自由是现代婚姻制度的重要表现。北宅村的这种奖励规定,实际上是以奖励的形式对村民婚姻对象的文化程度进行某种指向性的要求。这种奖励规定不仅有失平等与公平的原则,也是对《婚姻法》的漠视。一个村固然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颁布一些村规民约之类自治性规定,但这些村规民约必须以遵守国家法规为前提,容不得有任何的伤害和破坏。 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那就是这种奖励规定是以外来者单方面的情况而论的。这实际上是将婚姻双方置于一个不平等的位置上,即对本村村民的文化程度不作要求,独对村民婚姻对象的文化程度有指向性要求(这种指向性,在我看来,也含有一定的强制性)。为什么“内外有别”?难道就因为村里有钱了,就有权对外来者横挑鼻子竖挑眼?“有钱即是大爷”心态在此似乎再次得到验证。 不仅如此,在奖励高学历媳妇的背后,其实还隐含着一种可能发生的歧视。学历高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本来也是“私人领域”的事情,是应当受到保护的,现在因为这种奖励规定而不得不公开,在这种奖励的导向之下,原本带有隐私性质的个人文化程度被置于公众舆论之中,成为人们议论的话题,不论有没有人对学历低者嗤之以鼻,都会让学历低者产生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即便以现实情形观,我看也绝不能排除她们有可能会生活在一种被歧视的氛围之中。果如此,得失之较,害莫大焉。 叶昌金(武汉长江日报)图: 漫画/蒙大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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