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情操作依法整治“三小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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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3日10:38 人民网 | |
“马自达”等三小车管理新条款日前获人大通过 政府根据实际财力作最大限度补偿,标准超过武汉和上海 70%车主主动表示愿意提前上缴车辆,已疏导安置车主3400名 人民网8月3日南京电南京市人大常委会7月31日上午通过的《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修正案》,对包括“马自达”在内的“三小车”管理作了修改。这是南京市依法整治“三小车”的重要步骤。 遍布南京街头的正三轮摩托车、安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俗称马自达)、残疾人专用车,一直严重影响南京市容,是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顽症”。据介绍,南京市目前尚有“三小车”9000辆,另有无牌无证残疾人专用车1689辆。南京市委、市政府已经决定在全国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之前,解决本市号牌“三小车”的问题。考虑到这些“三小车”多是有牌有证件的合法车辆,车主多数为无业、下岗人员,家庭生活困难,南京市确定了系列优惠保障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包括,依法公开、公正收购置换车辆。对本市号牌正三轮摩托车、安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按高于物价部门法定折价标准上浮60%,依法进行收购。正三轮摩托车每辆补偿1000元,安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每辆补偿700元;对残疾人车每辆补偿5000元,以置换新车。为解决好车主分流安置,各区将最大限度为车主购买、腾出社会公益岗位和筹集社会合适就业岗位,对自谋职业的车主给予45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本市号牌的残疾车主,除了给予5000元置换车辆费外,对自谋职业的车主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安置残疾人的企业,予以减免营业税、房产税、土地税等,并适当给予企业一次性安置奖励;残疾人车主配偶和其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农村的可照顾转入南京市城市户口。 按照这些政策,有牌证残疾车车主每人可一次性补偿车辆置换和安置经费1万元,有牌正三轮摩托车、安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主每人补偿5500—6000元,同时每位车主发放3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费660元。对于提前上缴车辆的还可以奖励2000元/辆,经测算,车主最多可以得到补偿12660元。无牌无证残疾人专用车也将给予一定的车辆置换、奖励和生活补贴。从总体水平看,补偿标准已经超过武汉及上海水平,这是南京市政府根据实际财力作出的最大限度安排。 截至7月27日,全市有70%车主主动表示愿意提前上缴车辆,其中已经有2095名车主主动提前上缴了车辆,现在每天主动交车平均保持在700辆以上。同时,各区共筹岗、腾岗、找岗近1万余个,已疏导安置车主3400名。 新获市人大通过的《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修正案》为本市号牌“三小车”的收购、置换、处罚提供了法律支撑。修改或增加的条款有:残疾人专用车不准搭乘人员、“马自达”不得在道路上行驶、三小车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可以暂扣车辆等。修正案还确定了其他折价处理、注销车辆登记、置换、处罚等规定。(彦志 晓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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