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摸底基本结束 解决“办证难”取得阶段性进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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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4:40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根据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集中解决居民办理〈房地产权证〉难问题的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为居民和各单位解决办理〈房地产权证〉难问题的通知》,2003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为解决“办证难”的调查摸底阶段,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在本阶段共向居民发放调查表近5000余份,居民反馈4000份,“办证难”涉及到的居民18000余户,涉及到的开发建设单位553个。 通过调查分析显示,因手续不全造成“办证难”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方面: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开发;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以划拨地进行商品房开发;欠缴交土地出让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 规划方面:无规划批准建房;虽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不符合规划要求;超出面积建房;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竣工验收方面:因吊销、注销等原因,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工程不达标,竣工验收不合格,不按规定缴纳竣工验收手续费,导致领不到竣工验收证明。 发票方面:有些开发建设单位为了达到向居民收取代办费的目的,以不开发票相要挟,不代办就不开发票;有些居民因开发单位倒闭、注销、找不到其下落等原因,无法取得购房发票,有些单位不具备开发资质,以建职工宿舍、集资建房等的名义,对外销售的商品房,无法出具售房发票。 居民自身方面:不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办理各种相关手续,导致现在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拆迁户中比例较高);因家庭纠纷导致产权证无法办理;因保管不善,丢失要件(例如:购房合同、发票、产权证明等证明产权来源的材料);贪图便宜购买手续不齐的房屋。 因手续不全造成“办证难”的原因,土地方面占50%,规划方面10%,发票方面占21%,竣工方面占3%,因开发建设单位被注销、吊销方面占13%,其它原因3%。 根据解决“办证难”开展反映的情况,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及时组织人员,到开发建设单位进行了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查阅档案,核实情况,一个月来,共派出人员调查40余人次,走访单位20个。 根据目前反映出的问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同志介绍,个别政策仍需进一步突破。如对已持有国土批文和核定用地图的项目,如相邻单位不配合指界,目前,受制于政策难以处理,因开展建设单位联建或转让存在纠纷不予配合办理竣工验收或权属登记备案手续,如何采取措施强制办理等等。 另外,开发单位的敷衍塞责也是突出问题。由于造成责任的开发建设单位行动迟缓,对已为其完善手续的项目以种种原因为借口仍迟迟不报,导致进度较慢。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有关部门表示,本着先易后难的指导思想,对一些事实较为清楚,手续易于完善的项目,将尽快协调有关部门补齐有关材料,进入实质性的办证程序,减轻后期工作压力。 另外,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准备进一步压缩解决“办证难”工作程序,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并准备采取大会战形式,突击解决“办证难”案卷,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办理的情况下,通过加班加点,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确保按照预定的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限全面完成。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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