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公墓”要“瘦身” 城阳区民政部门给经营性公墓定“框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5:0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讯城阳区民政部门上周出台殡葬改革新规定:各基层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的墓穴面积,单穴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双穴面积不得超过1.2平方米,墓碑高不超过0.8米。 民政部门负责人透露,拒绝“豪华公墓”是想改变部分地区“薄养厚葬”的风气。据介绍,有些村民一有了钱,就在公路两旁、耕田,甚至旅游景点附近堆起了大坟头,竖起大墓碑。有的墓碑高度达2米左右,仅一块墓碑就花费千余元,一些经济条件差的家庭也纷纷效仿,一时间“孝不孝看坟头,忠不忠看墓碑”的不良风气涌现出来。 此规定还指出,再有兴建违规公墓或豪华公墓者将给予经济处罚,并负担拆除墓碑所耗误工费。(曲立森毕可湖) 城阳区殡葬改革还规定,群众每平除(或迁移)一坟头,将根据各村经济情况给予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迁移费。同时东部山区提倡建设园林化的公益性公墓,做到公墓园林化、墓穴精小化、墓碑卧式化,建成集纪念、观赏、游览于一体的园林化公墓,平原地区街道、村可以联建骨灰堂。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