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管领域实行综合执法——就济南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访有关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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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5:57 济南日报 | |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为此,记者就有关情况采访了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答:城市管理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是对现行行政执法体制的重大改革。过去我市实行的是单一专业执法,由多个职能部门多头执法,难以高效地发挥行政执法效能。今后要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逐步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建立起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综合执法新架构。 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有哪些? 答:主要是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人防、房产管理、建筑管理、开发拆迁等共计十二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 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如何设置? 答:市政府决定新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市里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时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牌子,各区建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时挂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牌子,下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同时,为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治安秩序,依法打击扰乱、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抗法犯罪行为,市、区两级分别成立了城市管理警察支队和大队,与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办公。城市管理领域有关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原有行政执法部门不再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原有城建监察总队和各专业支队及各区大队也一并撤销。 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有哪些变化? 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管理体制上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原则上。一是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二是坚持分级管理、责权统一原则,建立“市局管面、区局管块、中队包片、路段到人”的目标责任制。三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实现“小行政机关、大执法队伍”。四是坚持整体推进、稳步实施原则。 问: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罚没款及行政处罚复议有何管理规定? 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管理对象对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济南市人民政府依法受理;对各区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同级政府依法受理,或者由市城管执法局依法受理。 问:请谈谈如何抓好带好这支队伍? 答:我们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做到严把进口,敞开出口,努力建设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成为继济南交警之后又一条风景线。我们已研究制定了多项管理规章制度,近日还要出台执法人员若干条禁令。同时,市区两级行政执法队伍下步要统一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 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后重点开展哪些行政处罚工作? 答:为有效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我们研究确定,一是于8月份,在全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宣传月”活动。其中,8月6日至12日为集中宣传日,在此期间,对违法(章)者以宣传教育和劝阻为主,不进行处罚。8月12日后,对各类违法(章)行为将严格依章处罚。二是在全市范围,组织一次大规模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第一战役”活动,于国庆节前,集中清理整顿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群众反映强烈、有碍市容观瞻的不法行为,积极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向新高潮。三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好市区封井保泉工作,严肃查处擅自开采使用自备水井行为,为我市保泉复涌,恢复泉城特色做出贡献。(本报记者李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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