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十项医保配套措施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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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6:3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住院大型检查记账比例提至九成以上【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更有效地落实我市从今年7月开始实施的新《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相关十项配套实施办法已正式出台。8月4日出版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对此予以公布。据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十项配套措施是以原有的《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并新增加了参保人就医管理、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定点零售药店管理三个新的实施措施,对于费用结算、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等多项管理办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例如,今后参保人也可直接在定点药店购买部分非处方药物;对于在住院期间进行的医保目录中的大型检查,在职职工的记账比例从80%升至90%,离退休人员则从原来的80%提高到95%;参保职工因急、危重病症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先行支付现金的,可到社保机构报销。(相关报道见A4)作者:(记者吴凡)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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