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亲身感受淡化结婚“关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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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8:3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单位结婚证明”将会被取消!这项婚姻登记改革还没出台就在南京市民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昨天上午9点多钟,家住江苏路的张先生和女友来到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证。记者表明身份和来意后,随同张先生进入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张先生告诉记者,他这次办结婚登记共带了四种证明,有户口簿、身份证、单位证明以及婚前检查报告。工作人员很快按照有关程序为张先生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这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他们现在对单位的证明不是很看重了,登记人只要有合法的单身证明就可以“过关”。 对结婚登记时将取消单位证明的消息,昨天到南京市白下区民政局咨询办理结婚证手续的几位市民谈了他们的看法。市民康先生说,他很赞成有关部门取消单位或居委会出示婚姻状况证明的决定,他办单位证明时去了好几趟才办成,大热天的真是很麻烦。但康先生认为,现在社会上还存在着极少部分人利用假离婚、假结婚等骗财骗色的违法行为,新条例出台后还要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规避和预防这类行为。市民林先生认为,现在人口的流动和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单位不可能清清楚楚地了解每个职工的所有情况,外部的监控固然是一种手段,但不是惟一的手段,因此,取消让人烦神的单位证明是符合实际的。 南京民政部门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称,南京民政部门对市民结婚离婚管理十分严格,结婚离婚必须出具单位证明,否则不予办理,这在过去的社会背景环境下起了很大的作用。但这种传统的管理是过渡管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员流动速度加快,一张单位介绍信并不能保证婚姻状况的真实性,同时还为“单位”非法限制公民婚姻自由和乱收费提供可乘之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出台,不但是合理的,而且是可行的,一旦新的条例出台颁布,南京民政部门将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以便于具体操作。 本报记者 肖军 朱中顺 实习生 沈美华 沈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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