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家庭大学生当然有权接受资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9:03 南方都市报 | |
观点交锋 冯越先生在8月4日《南方都市报》上发表题为《我们可能不是极少数》的文章,重申了他“超生引起贫困上不起学怪不了别人”的论调。我觉得冯先生实在是偏狭得很,好不讲道理。 冯先生认为,“当初家庭做了‘决定超生’的错误选择,今天只能由全家承担后果。”我认为冯先生犯了逻辑上的错误,就是把超生和家庭贫困看作直接的因果关系,排除了贫困的其他原因,和超生结果的其他可能性。事实上,贫困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并不一定就因为超生所致;超生也未必就一定导致贫困。而且,在一些地区,即便不超生,独生子女上大学也一样有交不起学费的。所以,不能将贫困的“罪责”一股脑儿全部推给超生这个“受气包”,贫困就是贫困,不能因为没有超生就穷得理直气壮,也不因为超生了就穷得低声下气。 冯先生质问“是不是每个孩子都要上大学?”高考录取的标准里除了考分之外,并没有规定交得起钱才能上大学,交不起钱就绝对不允许上大学。不能因为有些人分数低了不能上大学很公平,而类推出家里钱少了上不起大学也很正常。对于贫困大学生,包括超生家庭走出来的贫困大学生,我们呼吁社会各界伸出友谊之手,这是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和人类良心的自然反应。 冯先生还认为,想上大学虽然是正当合理的愿望,但没有钱,就只能是个愿望。这叫什么话?受教育权是国民的基本权利,人人都有接受更高层次教育培训的愿望和权利,这和冯先生所说的出国、买高级轿车、住豪宅还是有区别的,你异想天开想住豪宅而实现不了,没人怜悯你;可你明明考上大学却因交不起学费而上不了学,就很值得同情了,就理应有权接受社会各界的资助,一般贫困生如此,超生家庭的贫困生也一样。 蒹葭(安徽 教育工作者) 本版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