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该仅仅是换个岗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9:03 南方都市报 | |
视点 近日,南京市出台了《南京市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辞职试行办法》。《办法》规定,凡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权以权谋私或挥霍公款等,尚未构成违法犯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政领导干部,将被责令辞职。这样的政策固然让人感到高兴,但是辞职后的官到哪儿去却让人深思。 在笔者的印象中,国外的一些官员辞职,就是彻底地离开了政府机关,该回家抱小儿的回家抱小儿;原来做经理的,还是回商海;想教书的,就去三尺讲台,总之辞职就是离开了官场。其实不独外国,在我国古代也是这个道理,辞官回家后,做乡绅也好,教书也行,但就是不在官府了,郑板桥在山东做了十几年县令后,辞官后回到扬州靠卖字画为生。按道理我们现在的官辞职也应该如此才对。 笔者发现近来官员辞职者有之,但辞去的多是现任领导职务,而不是官员的身份。比如《大连市党政领导干部辞职试行办法》(见6月26日《半岛晨报》)就规定了“通过相应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其中规定的是辞去现任的领导职务,而不是公务员的身份,因此这样的辞职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一定的片面性,为辞职后异地为官、异位为官创造了可能。 官员在职时拿取薪水本属应该,辞职后还要人民养活就让人费解了。辞职决不应该仅仅是重新换了个岗位,辞职就是辞职,我看那些当官的也要像普通的公务员一样,辞职,就要光身离开,而不是担着辞职的名,而照样享受公务员的福利。其实前一段时间有关南京“色官”重新被提拔的消息,也提醒我们该如何看待官员辞职的事。古人尚知“进则尽忠,退则思过”我看对于官员也要在辞职后走入社会体验一下平常人的生活。 邹云翔(江苏 司法从业者) 本版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