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浙苏启动人才自由流动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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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5:1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据新华社杭州8月6日电(记者谢云挺)上海、浙江、江苏三 地的人才资源终于从制度层面跨出自由流动和共享的第一步,8月 6日,首批6项推进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合作协议正式在杭州签约。 今年4月,沪浙苏三省市的人事部门在上海就消除长三角区域内人才分割、本位制度障碍,发挥整体人才优势进行深入研讨,并达成了通过推进政策协调等措施,逐步建立统一的人事制度框架、人才大市场和人事人才服务体系的共识。 这次首批启动实施的6项合作项目包括: 一是高层次人才智力共享。 三方共建高层次人才名录,并着重在省市县区域范围内展开合作。 二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互认。 三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资源共享。三方商定每年联合举办高研班的项目,互派专家和学员参加学术交流与研修,并予以互认。 四是博士后工作合作机制。 建立三地博士后管理部门之间定期联系制度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特别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机制,加强三地博士后联谊会之间合作交流。 五是公务员互派交流学习。 公务员互派交流采取自愿组合、对等互派的方式。 六是人才服务合作。三方将共同建服务平台,实行人才网站链接,互设服务窗口,为用人单位异地提供人才人事服务。同时加快建立长三角区域人才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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