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里糊涂摊上官司 南昌一市民因原告方弄错对象成了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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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6:45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实习生戚浩、记者卢柳芳报道:一名南昌“老铁路”竟莫名其妙地被推上被告席。日前,吉安县人民法院发来的一纸法院传票让“被告人”哭笑不得。 接传票者为南昌铁路局向塘车务室的工作人员龚安平,法院传唤他到庭接受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审理。龚先生看完诉状后才弄清原委:原告郑某今年6月5日晚9时在吉安县高塘大桥工程工地施工时不幸发生伤残事故,因赔偿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遂将工程分包头工龚安平告上法庭。但此龚并非彼“龚”。龚先生与原告一联系方才明白事情的原委。原来,“龚安平”系原告方在不知道当事人地址的情况下找到南昌县公安局,经过姓名检索后找出来的。龚先生向记者表示,他一定要讨一个说法。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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