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人员将持证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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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8:20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术 实习生 池恒)昨日,记者从辽宁省民政厅了解到,民政厅决定从8月下旬开始,对全省所有从事救助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时代网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本站将根据相关版权法规追究侵权者责任。信息合作请联络时代网(024-86907746)··以下为网友对《救助管理人员将持证上岗》 的评论 欢迎加入时代论坛参与讨论该文章暂无评论!请你出手! 姓名: Email:评论: 时代网 时代网全部设计维护更新由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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