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 县级干部办酒须报纪委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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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8:52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8月5日,记者从铜仁地区党风廉政办获悉,铜仁地委近日出台了《关于严禁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子女升学迁居等事宜中操办酒席的补充规定》。 “五条禁令”内容为:严禁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及配偶)在子女升学、入伍、迁居、新居落成、工作调动、生日(含父母、子女)等事宜中操办酒席,也不得参与他人操办酒席的宴请,违者一律追究党、政纪责任。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中遇婚丧嫁娶事宜,从简确需办理少量酒席的,必须报地纪委审批。凡未经批准或超批准操办的,以大操大办论处,追究党政纪责任。 (牟秀强 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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