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标本的“尊严”谁来保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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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10:08 南方都市报 | |||
人体解剖学是医学院校必不可少的一门基础课。然而国内各医学院校目前的教学人体标本来源匮乏、频频告急。社会舆论对遗体捐献一直不遗余力地提倡,发生人体标本被随意丢弃的事件无疑给目前的遗体捐献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毕竟人们对自己和亲友死后身体的“完整性”看得很重,这样不负责任的遗体保管实在让人寒心。 由于我国没有一部统一的遗体捐赠法,只有卫生部和一些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遗体捐赠条例,但我发现,其着重强调的只是捐献前的自愿程序,而当遗体捐献后,在遗体捐献程序、接收站工作人员的培训、遗体保管、捐献方和接受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具体操作方面还存在不少缺陷,很多地方完全属于真空。 当一项社会事务事实上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之中时,权利就容易受到侵害,程序就容易混乱,个人或家属之所以愿意遗体捐献,是因为他们希望能够为医学研究尽一份力,从而帮助更多的人摆脱病魔,但这并不意味着遗体就完全“任人处置”,即使是无人认领的尸体,也不表示就丧失了所有相关权利,可以先解剖再丢弃。 将人体标本当作“垃圾”一样抛弃荒野,我个人认为首先是对死者遗体的不尊重,这种不尊重其实也是对于死者家属的连带不尊重。应该尽快制定法律,把遗体捐赠之后的过程进行规范,不能让这块领域继续处于法律空白之中。 张吉仁(四川 职员) 漫画/蒙大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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