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居民9月1日起可凭身份证明办理个人港澳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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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11:4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7日电 公安部今天公布的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显示,京沪居民9月1日起可凭身份证明办理个人港澳游。 据称,自9月1日起,北京人和上海人也将像广东人那样,办理个人赴港澳旅游时,可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访问签注,签注有效期为3个月,分1次和2次往返有效,每次在港澳地区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申请次数不受限制。 广东的中山、东莞、江门、佛山4城市今年7月28日起就实行了这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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