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女子为还巨债签下“性契约”被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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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16:3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7日电 台湾一郭姓女子因投资股市失利欠下巨债,与一男子签下“性交易契约”,不料被其妻发现告上法庭,郭某不服也将该男子告上法庭。 据台湾媒体报道,发生这起案件的台北女子郭某因投资股市失利欠下巨债,又担心丈夫发现,而与一男子在2000年订下“性交易契约”,双方约定每周“交易”一次,并直到2002年,黄则给郭200万元作为酬劳。 不过没几个月,这起“性交易”被黄的妻子发现,向郭某索赔500万元;郭的丈夫在获悉后,也控告黄某,索赔300万元,这一部分还在法院审理中。 这笔交易中据称要在一年半的时间里,以两人发生性行为将近80次而言,郭某平均每次可拿到25000元左右。 这份“契约书”中内容相当有趣:“本人郭*愿当黄*之小老婆,并且每星期心甘情愿履行夫妻义务一次,不得借故推诿,若有违背,愿受神明制裁。若有任何一星期无法履行夫妻之义务,愿每失约一次,补偿两次,失约两次,补偿三次……依此类推。黄*愿给付郭均新台币贰百万元整,做为郭*之生活费用,夫妻义务之标准以黄*能之尺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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